软件学院关于严格学风、考风相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23      访问次数: 78

 

落实教师课堂考勤制度,是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考核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学生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因此,请各班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并贯彻实施,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1、院成立学风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确定重点检查、整治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学风、考风、考纪教育及检查,形成学风建设的良好工作态势。院学风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必须每周实行上课随机抽查。院学风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何火娇
副组长:左辉群 王映龙 邱晓红
 员:彭莹琼 肖敏文 艾施荣 张斌才 张利斌 以及各班主任 
2、上课考勤由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负责。对每位教师以每门课程对应的班级发给《学生课堂考勤表》及班级学生名单。教师每周按要求将填好的《学生课堂考勤表》并由该班班长签名核实,交给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统计、反馈和处理。
3、统计学生在本周内的考勤情况,并对迟到、旷课学生有针对性进行思想教育,每月将统计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个别迟到、旷课严重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请家长督促自己的子女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
4、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出现屡次迟到、早退、旷课者,要严肃批评教育,凡达到学籍管理条例规定的旷课时数,严格按规定处理。考试作弊者,从严、从快处理。对本次检查中同学的表现情况与评奖评优直接挂钩。若被院学风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一学期,一门课程查出一人无故旷课三次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及该生奖学金、三好学生等一切评优资格、党员发展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班级评优工作的依据。
5、软件学院考风管理补充细则
1)   监考人员应充分认识监考的严肃性,要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2)   监考人员必须佩证上岗、带好相关班级学生彩色照片表和试卷,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   监考人员负责从任课教师处领试卷,核对试卷同所考课程是否相符,试卷份数是否足够,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任课教师处理。
4)   监考人员要认真组织好考生入场,严格要求学生按学号就坐。
5)   监考人员在考试前严格进行照片和有效证件检查及考场清理工作。
6)   监考人员在监试期间原则上应采取站姿,且保持考场前、后部各有一名监考人员。
7)   监考人员应按时上岗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随时全权处理考场发生的一切紧急情况。监考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接听手机、抽烟、阅读书报杂志、闲聊或处理与监考职责无关的任何其他事务。
8)   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者缺一不可,丢失者须开有效证明)进入规定考场按学号就坐,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9)   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10)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11)若考试过程中,被巡视人员发现本考场有舞弊者,将取消本年度该监考老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12)本细则若与教务处相关文件冲突,以教务处相关文件为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的下一周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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