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软件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3〕2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1号)和《关于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补充通知》(赣农大研发〔2024〕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正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遴选,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推荐阶段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内容纳入我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加强推免综合考核。既加强考查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也加强考核评价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二)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各类报考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
(三)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坚持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招生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三、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小组名单如下: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意风、钱文彬
副组长:胡 丹、易文龙、李光泉
组 员:杨文姬、殷 华、华 晶、王嘉旸、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工作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毕业班班主任
(二)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钱文彬
组 员:易文龙、李光泉、殷 华、华 晶、杨红云、邓 泓
四、推荐工作
本办法中所称的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上报学校。学院对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三校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学杂费;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勤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前六学期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 50%(含 50%)之前,且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或者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25 分及以上,前六学期的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本科学生人数的 25%(含 25%)之前,允许第一学年有 1 门必修课程补考通过,且补考原因不是违规、违纪。注: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6.推免学生不得重复报名。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生的推免报名资格。
(二)推荐工作程序和考核要求
1.学校公布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文件执行,并事先向学生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思想政治审查表》及《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材料,一并送交学院。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弄虚作假学生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推免资格,按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推免文件审核推免生本科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相关材料。
对申请推免学生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的,由学生加分材料鉴定审核小组完成,对加分项目: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中签字存档。
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及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1)综合排名成绩=(前六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80%+前五学期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20%)+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
(2)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必修课程:是指纳入留级统计课程)。
(3)必修课程总平均成绩由各推荐学院教学部门根据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制定相关办法或细则计算;奖学金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各推荐学院学工办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规定计算。
(4)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内容: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5个项目构成。
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成绩的分值如下:
①参军入伍服兵役:指在校期间参军入伍,须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材料,加1分。
②志愿服务:指参加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不包括各类行业性活动的志愿服务),须提供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证书,加1分。
③国际组织实习:指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须提供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加1分。(对于国际组织认定有争议的,由研究生院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④科研成果:1.论文: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物理排名第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所在发表期刊的当期论文刊物(SCI 论文须提供SCIE 检索报告)。SCI/A 类:加 2 分,北大中文核心:加 1 分。2. 专利:指第一作者的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加 2 分,实用新型专利:加 1 分,软件著作权:加 0.5 分,外观设计专利:加 0.5 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⑤竞赛获奖:指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须提供竞赛获奖证书。
一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2分;排名第2者,加1.2分;排名第3者,加0.8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第2者,加0.6分;排名第3者,加0.4分);三等奖(排名第1者,加0.5分;排名第2者,加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
二类赛事:一等奖(排名第1者,加1分;排名第2者,加0.6分;排名第3者,加0.4分);二等奖(排名第1者,加0.5分;排名第2者,加0.3分;排名第3者,加0.2分);三等奖(排名第1者,加0.3分;排名第2者,加0.18分;排名第3者,加0.12分)。(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生在同一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时,只取最高一项加分;赛事级别认定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0〕18号)执行。
注:加分项目仅为以上项目,其他未列入项目,不得作为加分项目。
5.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推荐阶段工作结束后,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推免生名单(推荐汇总表)、《资格申请表》、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和电子扫描版)、英语四(六)成绩单、《思想政治审查表》、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材料、《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表》及《推免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责任书》材料等,研究生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鉴定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的材料由学院保留存档,随时备查。
6.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名额分配数及学院专业建设情况,经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6个推免名额将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中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3〕23号)择优选出。
五、接收工作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 1份(含:电子扫描版);
(2)《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 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1 份。
2.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涉及校内跨学院报考的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由本科学习所在学院完成,推荐学院需提前与接收学院联系沟通,接收学院需及时通知跨学院报考推免生参加接收复试,复试材料由接收学院上报。
4.招生学院(学科点)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具体形式由各学院(学科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需有现场记录材料,推荐阶段综合评价加分项目专家审核鉴定答辩和接收阶段复试过程须全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学院存档备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招生学院(学科点)将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并根据复试情况及推免生招生名额提出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各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正式录取,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六、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学院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并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学院信访举报信箱进行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申诉并充分保障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9号下午,学院党政联席会召开学院推免工作部署会议。
2.2024年9月10号下午,召开各毕业班班主任推免工作部署及宣传动员会议。
3.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时间:2024年9月12日11:30之前。
4.综合评价加分项目鉴定答辩时间:2024年9月13日下午2:30,地点:院办310会议室。
八、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进一步处理。
九、其他
(一)在规定的推免期限内未提出推免申请者,不再保留申请资格;或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者,推免生资格作废。
(二)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学校研究生,不得参加就业。推免生毕业后档案关系须转至我校研究生院,不得转寄其它单位。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学校办法抵触的,以学校办法为准。
软件学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