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51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高度重视并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倾向,依据学生自愿申请的前提,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转专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意风、钱文彬
副组长:胡丹、易文龙、李光泉、华晶
成员:殷华、杨文姬、王嘉旸、钟表、彭莹琼、杨红云、曹小霞、陈春勤
三、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考核方式。
四、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
符合《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51 号)第七条之规定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具有《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赣农大发〔2024〕51 号)第八条规定之情况者,不能转专业。
五、转专业注意事项
1.转专业遵循“转出人数不限、转入条件设限”原则。我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学院各专业(方向)学生数的5%,非整数时,采用四舍五入计算。
2.所有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审核通过后,需参加《高等数学》和《C语言程序设计》两门课程考核,采用闭卷考试。
3.拟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考核课程单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百分制),按两门考核课程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进行排名,由高至低确定拟转入学院各专业学生名单。并根据各专业方向拟录取人数和总成绩排序情况确定拟录取专业方向。
4.获准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第二学期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取消转专业录取资格。
5.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且应补修未取得学分的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
六、其他事宜
1.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软件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地点:软件学院办公楼301。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28084。
江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