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 关于开展课堂考勤集中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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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考勤集中整治的通告

课堂纪律是形成良好学风的基础,学生上课是学习专业知识的前提,为维护并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推进学院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课堂考勤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课堂考勤。明确班长作为课堂考勤负责人,负责考勤统计表的登记,统计表每周一报,负责向任课老师报告上课人数。院领导老师、学生会干部进行不定期课堂抽查,作为纪律处分依据。

二、规范请假制度。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作旷课处理,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天班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班主任签字学院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要需报学院学工办备案。办理了请假手续的学生须将请假条交班长。

三、严肃纪律处分。

视情节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1、旷课累计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累计达11-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累计达21-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累计达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受以上处分的学生,学院会通知其家长,受以上处分的取消助学金等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学生干部受以上处分的作免职处理,学生党员受以上处分的给予党内纪律处分,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资格,任课老师可依据旷课情况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处理,一学期有2门以上(含2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院劝其退学。

开展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是全院同学共同之心声,是全院老师责任之所在,希望全体同学提高自律意识,遵规守纪,共同创造和谐有序学院。

本通告自200911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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