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谈话,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意见》(赣发〔2020〕24号)和《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赣农大党〔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开展政治谈话是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手段,是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方法,是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
第三条 学院党委要通过开展政治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起来,不断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律,推动学院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第二章 政治谈话的重点内容
第四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使命引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给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履职尽责的情况;
(三)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密切党同师生的联系,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尤其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五)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情况;
(八)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以及“推”的作风顽疾的情况;
(九)平时了解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提醒、批评教育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 政治谈话的对象和分工
第五条 开展政治谈话的对象及具体分工:
按照紧盯“一把手”,兼顾“全覆盖”,分级负责、全面实施的原则开展谈话。院党委书记、院长分别与党委副书记和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开展谈话,与学院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
第四章 政治谈话的工作要求与具体实施
第六条 领导干部要把开展政治谈话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一)谈话领导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把准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教育引导谈话对象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敬畏党纪国法。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既谈工作中的问题,又谈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既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又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使干部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职责使命。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谈话领导与谈话对象一年开展1至2次谈话。情况复杂、问题反映突出的,要及时开展谈话。谈话方式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方式,不拘形式、力求实效。
(三)院党委组织员协助开展政治谈话工作。协调做好谈话领导、谈话对象及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做好谈话记录及整理,对谈话记录保密管理。及时收集谈话对象的谈话提纲,提供给谈话领导参考。
(四)谈话结束后,院党委组织员负责整理政治谈话情况,填写《政治谈话记录表》,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政治谈话记录表 |
谈话领导姓名: | 职务: |
记录人员姓名: | 职务: |
谈话对象姓名: | 职务: |
谈话时间: | 谈话地点: |
谈话概要(主要记录谈话人提出的具体事项): |
谈话对象表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