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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人: 网络部 发布时间: 2021-05-19

软件学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使我院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和中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类型

一是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二是院党委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主要是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执行学校、学院各项规定、制度及学院建设等情况;

4、领导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等情况;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等情况;

6、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院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以身作则,做到三带头:会前带头准备发言提纲;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会后带头整改。

2、每次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一至二个明确的议题。议题在民主生活会前10--15天,通知各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3、党员领导干部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进行调查研究;会上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后15日内,应向校纪委和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院党委以适当的方式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5、民主生活会要注重实效性。要把本院师生反映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议题,把统一思想,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要体现党委在学院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所起的保证监督作用;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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