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教师指导职责

                      软件学院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教师指导职责
   为提升我院学生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培养学生进行科研创作以及参与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兴趣,保证学生科研创作及学生社团活动的质量,引导教师加强对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指导,全面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教师为人师表,应注重言传身教,认真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目的、专业思想、成才动机、学习方法、能力培养、求实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指导教师应主动开发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育人功能,努力使每堂课都具有学术性和思想教育性,把课堂建设成既传授知识又培养能力的教书育人阵地。
     三、对于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各项课外活动的教师,学院将依据具体情况计算工作量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四、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比赛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参照《软件学院学生课外活动奖励及指导老师补贴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鼓励专业教师举办高水平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学术讲座。鼓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院内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指导学生各类科技小组活动。科技小组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的聘任;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院教师,对科技小组活动有热情,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敬业精神和学术特长。经学院或本人自荐后由学院审核聘任。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小组研讨会,对全院学生科技小组的发展、建设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2)指导科技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全体社团成员会议;
  (3)检查科技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明确社团的定位,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科技小组重大活动的开展,每年对所指导的社团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评议,指导科技小组参加校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活动;
  (4)利用专业特长为科技小组成员做讲座或指导相关活动。
    3、考核与奖励;
  (1)科技小组指导教师每学年末考核一次,学院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考核内容包括:本学年所指导科技小组活动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本学年科技小组重点活动任务完成及获奖情况,参与所指导科技小组活动的情况。工作创新情况,科技小组工作目标达成等情况;
  (3)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学院给予配套奖励;
    七、专业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就业方面等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专职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工作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学院给予配套奖励。